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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法院10比7裁定非法入境者无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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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10月23日作出一项重大移民裁决,以10比7的票数认定,对于未经合法准许入境美国、正在接受遣返程序的移民,宪法第五修正案并不要求政府必须提供保释听证,即使当事人已经在美国居住多年,也不例外。 这项裁决为特朗普政府的移民强制拘留政策提供了重要司法支持,同时引发有关移民权利、行政权力及宪法正当法律程序的激烈争论。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管辖德州、路易斯安纳州和密西西比州。由于德州及路易斯安纳州设有大量移民拘留设施,裁决的实际影响尤其受到关注。
在美国生活14年 交通拦查后遭ICE拘留 据路透社和《德州论坛报》报道,这起案件源于三名长期居住在德州的移民男子。他们分别是伊格纳西奥�索斯纳瓦�罗德里格斯、米格尔�安赫尔�戈麦斯�阿尔瓦拉多,以及亚历杭德罗�比列加斯�安赫尔。 三人都已在美国生活至少14年,长期工作,而且都有美国公民子女。 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期间,他们先后在例行交通拦查中被德州警察拘捕,随后被移交美国移民暨海关执法局(ICE)。 尽管他们已在美国建立家庭和生活,其中部分当事人没有刑事犯罪记录,移民执法机关仍将他们拘留,并未允许他们通过通常的移民法官保释听证争取释放。 三人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 联邦地区法院先前认定,政府不提供保释听证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正当法律程序权利,并促成三人获释。 特朗普政府不服裁决,继续上诉。
10比7裁定:宪法不保证保释听证 今年7月,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曾作出有利于移民的裁决,认为政府长期拘留相关移民却不提供听证,可能违反宪法保障。 但在10月23日,全院法官重新审理后,以10比7推翻了先前裁决。 多数意见由特朗普任命的法官科里�威尔森撰写。他认为,对于从未依法获得入境许可的外国人,即使本人已经实际进入美国境内,政府仍可以按照国会制定的移民法律处理拘留问题,宪法第五修正案并不要求在法定程序之外,另外提供保释听证。威尔森还提出一项引发争议的观点:如果被拘留者希望摆脱人身拘束,可以通过同意离开美国来结束这种状态。 另一名特朗普任命的法官安德鲁�奥尔德姆在协同意见中指出,未经合法准许入境的移民所享有的相关程序权利取决于国会在移民法律中作出的规定。这一解释意味着,即使移民已经在美国生活十多年,拥有工作、家庭和美国公民子女,也不一定能以宪法为依据,要求移民法官举行保释听证。
反对法官:不能因为非法入境就剥夺基本自由 裁决并未获得全院法官一致支持。由共和党前总统小布什任命的法官莱斯利�索斯威克,在反对意见中批评,多数法官的解释在宪法与长期居住美国的移民之间筑起了一道几乎无法逾越的高墙。 反对法官认为,政府对个人进行长期拘留,仍然必须面对宪法正当法律程序的限制。(来源: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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