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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局就《大而美法案》修订的 首年额外折旧扣除发布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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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2026-06,2026年1月14日华盛顿——财政部和国税局今天发布了通知2026-11(PDF),为纳税人提供有关《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简称 OBBB)所规定的永久性100%首年额外折旧扣除的指导。该扣除适用于2025年1月19日之后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可折旧财产。该通知还就 OBBB 新增的某些合格录音作品作为可能符合首年额外折旧扣除条件的财产提供了指导。 一般而言,纳税人在取得用于商业用途的财产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折旧方法和年限,在若干年内对该财产进行折旧。 该通知还向纳税人提供了过渡性指导,说明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依赖现行的首年额外折旧扣除相关法规。通知规定了如何判断可折旧财产是否符合首年额外折旧扣除资格,以及如何确定在 OBBB 下允许扣除的具体金额。总体而言,OBBB 对于在2025年1月19日之后取得的合格财产,或在该日期之后种植或嫁接的特定植物,提供永久性的100%首年额外折旧扣除。 与首年额外折旧扣除相关的选择权 该通知还就纳税人可作出的若干选择提供了过渡性指导,以使某些财产符合首年额外折旧扣除资格。根据 OBBB,纳税人可以选择: �对在2025年1月19日之后结束的首个纳税年度内投入使用的合格财产,选择扣除40%(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某些财产或某些飞机为60%),而不是100%的首年额外折旧扣除; �对一株或多株特定植物扣除首年额外折旧; �将某些已取得或自行建造、且属于更大规模自行建造财产组成部分的资产,视为一般符合首年额外折旧扣除条件; �对合格的录音作品不扣除首年额外折旧。 OBBB 新增的录音作品 此外,该通知还为合格的录音作品提供了过渡性指导。一般而言,合格的录音作品: �视为在主要录音开始之日取得; �视为在首次发行或播出时投入使用; �以及如果录音制作在截至2025年7月4日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内开始,则符合首年额外折旧扣除资格。 有关 OBBB 税收条款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IRS.gov 上的《大而美法案》相关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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